《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上海的二胎政策和奖励
上海的二胎政策和奖励主要包括:
(1)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孕妇还可以再享受30天产假,其配偶可以享受10天陪产假。
(2)产假与产假享受同等待遇,陪产假期间配偶工资按其正常出勤应得工资支付。
(三)鼓励一对已婚夫妇生育两个子女,符合《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规定的再婚夫妻,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即重组家庭后可以生育两个子女。
具体政策和奖励,请登陆上海市政府官网,查看《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及其解读。
扩展数据:
全面二胎政策的出台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11月,“单独二孩”政策在中国各地全面实施;两年后的12月,中国实施单独二孩政策;然后大概过了两年,10月份,中国实施全面二孩政策。
为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出台了全面的二胎政策。但是生孩子不仅仅是加一双筷子那么简单,还需要十几年的训练和教育。所以,生二胎还是需要三思而后行。从国家层面来说,生二胎是有利的;但从个人角度来说,生二胎并不是每个人都明智的决定。
参考资料:
上海官方网站-上海市关于修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介绍和解读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政府“上海人口与计划生育”新闻发布会
不是上海人,在上海工作有几天婚假?
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不再鼓励公民晚婚晚育,一度让不少网友担心七天的“晚婚假”是否不能再享受。
2月23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规定今后在上海合法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还将享受7天婚假。这意味着婚假总数仍为10天。该条例自3月1日起施行。
据介绍,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不再鼓励公民晚婚晚育,但并未涉及如何处理原有的七天晚婚假。“如果取消晚婚假的福利,可能会导致以后晚婚人士的不满。”
上海市卫生计生委党组副书记吴*雷介绍,为保持福利措施的连续性,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婚假天数不得扣减的指导精神,修正案(草案)对上海的婚假政策进行了调整:
3月1日起,原7天晚婚假调整为:依法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还享受7天婚假。这意味着,加上国家规定的三天婚假后,无论晚婚与否,今后上海新人们享受的婚假天数都是10天。
孩子出生后死亡怎么休产假?
按规定休产假很正常。孩子是否早逝和产假没有关系,流产的产假比较短。
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特别规定
第七条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如果是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女雇员有权享受15天产假;怀孕4个月后流产者有权享受42天的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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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女方可以享受产假外,男性在某些领域可以享受陪产假。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今天审议通过《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调整完善相关生育政策,放宽婚假、产假、陪产假。
《修正案》规定,公民依法结婚的,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增加婚假7天。原晚育假调整为产假,即依法生育的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30天产假。同时,将原来的3天产假调整为10天的配偶陪产假。
据上海市卫生计生委主任吴介绍,实施普遍二孩政策后,新增的目标人群主要是77.6万对左右夫妻,一方或双方为上海市户籍,双方均为非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
据科学测算,3到5年内,上海常住人口平均每年出生人数在26万左右,将迎来一个生育高峰,之后出生人数将逐渐下降。
参考来源:人民网-上海调整陪产假至10天。
上海婚假是几天?
法律解析:上海婚假10天。依法结婚的公民,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婚假增加7天。增加的婚假一般应与国家规定的婚假合并连续使用(含周末),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婚假是用人单位给的假期,休假期间用人单位需要全额支付相应的工资,这是对员工的精神安慰,也充分体现了政府对员工的福利政策和对员工权益的保障。
1、按法定婚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不再享受晚婚假奖励,只有3天法定婚假。
3.如果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同一个地方工作,可以根据距离远近给予事假。
4.探亲假(探望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再给假。
5.婚假包括公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以享受法定婚假。
7.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不再享受晚婚假奖励,只有3天法定婚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
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产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第二十六条妇女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