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照料假拟调整,省日间照料中心
四川专属哺乳假是强制性的吗?
法律主观性:
你好!关于四川省关于哺乳假的规定,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每班女工的两个哺乳小时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来回路上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第十条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工作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根据四川省最新的陪产假规定,四川省男职工的陪产假是多少天?
20天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女职工合法生育的,其配偶享受陪产假20天。
第二十六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女方延长产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产假、护理假视同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目前,根据国家《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要求,女性基本产假为98天。如果加上新条例规定的60天产假,四川的女职工将可以享受至少158天的产假。
扩展数据
陪产假,也称为陪产假,在英语中是指已婚夫妇合法登记。产假期间,男方享有一定时间的互相照顾权。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没有对陪产假做出明确规定,取决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规定,基本见于各地的计划生育条例,法律地位不高。当然,还是存在有的地方有陪产假,有的地方没有陪产假的情况。
10月,除西藏和新疆外,其余29个省份相继修订了地方计生条例,明确了地方陪产假(部分地区称护理假)的期限。其中,陪产假最短7天,最长1个月,大部分地区陪产假为15天。
参考资料:四川人大网: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四川移动的客服真的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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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老人“护理假”如何调整?
四川拟立法调整老人“护理假”,独生子女每年最多15天。
资料图:志愿者与老人聊天解闷。
5月29日,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29日在成都召开。第二次提交大会审议的《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指出,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的,其子女所在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独生子女每年不超过15天的护理,给予非独生子女每年不超过7天的护理。
《修订草案》强调,用人单位应当通过集体协商或者依法制定规章制度确定护理时间,护理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为积极应对加速老龄化趋势,促进四川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四川省人大法工委、常委会法工委在修订草案一审的基础上,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赴四川各地调研,学习借鉴外省先进经验;并组织社区论坛、水坝会议、关键问题座谈会等。,听取了各级人大、政府相关部门、老年群体、企事业单位、景区、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学校、地铁公司、公交公司、社区医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机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等行政相对人的意见和建议。
四川省人大法工委副主任朱世平介绍,提交二审稿的修订草案提出,“对签订家庭医生服务协议的居家老年人,应当按照协议约定提供家访、居家护理、家庭病床、预防治疗、优先治疗、双向转诊等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应当与辖区内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区域养老服务平台、养老服务机构进行对接,通过设立医疗点或者派出医护人员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为增加对老年人的优待,修订草案增加“车站、机场、港口码头应当为老年人设置优先窗口、专用候车区和绿色通道”;“公安机关在为老年人办理居民身份证时,应当逐步创造条件,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采集指纹、拍照、递卡等便利服务。”
对于独生子女伤残或者死亡的特殊计划生育老年人,修订草案提出,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救助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符合条件的特殊计划生育老年人发放专项救助资金,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进行动态调整。新“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住院护理保险补贴制度和住院费用补充报销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纳入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根据老年人意愿,优先安排入住养老机构。"
来源:中国新闻网
四川农忙假期是什么时候取消的?
取消了。农忙假期是劳动节和国庆节后的几天。查询四川省政府发布的公告,得知四川农忙假期在存在的时候就取消了。农忙假是我国农业发展过程中的一种区域性不定期放假,放假周期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有所不同。
四川产假是几天?
四川省产假为158天。国家规定的产假是98天,四川省延长了60天。女员工加在一起可以享受158天的产假,还会给男员工20天护理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同出勤,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支付相应的报酬。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说明相应情况。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四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女方延长产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产假、护理假视同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用人单位应当保障产假和护理假的落实。
子女不满三岁的夫妇每年共享受十天的育儿假,育儿假视为出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