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释疑存疑不捕,存疑不捕案件的意义
存疑就取保候审是什么意思?
可能证据不足,或者犯罪情节轻微,暂不批捕。这就是取保候审的原因。不逮捕嫌疑人是因为不符合上诉条件——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嫌疑人实施了犯罪,所以理论上不应该逮捕。
但实践中可能存在一种情况,即公安认为现有证据虽然不足,但可以通过继续侦查加以完善。如果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将不利于后续侦查,所以请求检察院先行批捕。这种附条件逮捕一般称为。目前检察机关的普遍态度是反对附条件逮捕,主要是因为它违背了无罪推定原则。
所谓逮捕,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为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阻碍刑事诉讼、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造成社会危险性,依法采取的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拘留的强制措施。
一名女子被同伴下药的案件疑点重重,未被逮捕。如果证据确凿为什么不逮捕她?
一个女人和一个男人吃饭的时候,出去上厕所。回来后被店员告知杯子被下药了,杯子已经换了,放在厨房了。当晚,该女子报警。检方对此事采取的措施是不逮捕嫌疑人。
检方认为,这个关键物证水杯被彻底清洗过,不可能知道里面的物质和剂量,因此无法判断物证的真实性。此外,药物中含有“他达那非”,但不能判定男孩具有“违背女方意愿发生性关系”的主观故意。
检方措辞严谨,但难以接受。在视频监控里可以看到他服药的过程。这个过程能说明他的主观意图吗?我个人觉得是可以的,哪怕只是为了女朋友,像男方宣称的那样,改善性冷淡(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春药)。那么,主管用在另一个女人身上的意图是什么?
只是男人声称看到女人的反应吗?这种主观恶意是存在的。
当然,主观恶意与成功实施有很大差距,但主观恶意已经部分实施。这个不能否认吧?
检方认为已经消失的关键物证。就算其他员工洗,那也是别人的工作。那么,没有关键物证就不能定罪吗?只要形成证据链,就能证明男女聊天记录不能作为证据?这里面,他已经说了自己的主观恶意,甚至男方向女生道歉,都可以说明。
主观上有恶意,行为上有行动。即使没有实施,也是实施未遂,是犯罪未遂。犯罪未遂不用逮捕?这个检察官真牛逼,能滥用司法解释。检方给自己留了余地,就是还在调查的时候,就是舆论激烈的时候,可以换一种说法,抓人。这个起诉打正手反手都很流畅!你怎么想呢?
检方回应该女子被同行男子下药事件。为什么检察官会怀疑?
因为检方收集的证据和证据以及该男子的讲述,并没有强有力的证据逮捕该男子,毕竟检方是很讲究证据和证据的,不会轻易下结论。虽然检方存疑不批捕,但并不代表此案就此结案。检方回应,会继续调查,掌握有力证据后一定会依法批捕。虽然嫌疑人没有落网,但是检方做了很多工作,不能否认他们的公平正义。
1.证据被销毁了。
根据检方的回应,本案的证据——被下药的水和沾有粉末的水杯在检方赶到之前已经被清洗干净,导致唯一的证据被销毁,这对结案和抓捕该男子非常不利。因为检方是一个讲究证据和法律的公正机构,不能因为舆论压力而随意抓人。检方还是会把证据放在第一位。
2.这个人的故事钻了法律的空子。
男方对这件事的说辞是“我想看看她会有什么反应”“看了说明书就知道对人体无害”。这两句话会让人觉得他没有严重的危害思想和行为,这种行为也没有达到逮捕的程度。因为男的不承认自己暗算女的,所以检方暂时没有逮捕男的。
3.检方查获的毒品和说明书都不能证明毒品会让人失去知觉,无法反抗。
检方通过检测,结合药品说明书,发现从该男子身上查获的药品不会对人造成危害。因此,没有办法将此事件定性为刑事案件,也没有强有力的证据逮捕该男子。
虽然现在检方存疑,但是检方已经回应,不会因此而放弃此案,以后会继续调查,如果有证据,一定会逮捕。而且还会给女性提供一些帮助,也会告诉女性一些合理合法的帮助方式,说明检方还是很负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