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发帖诽谤侮辱他人 严重者将受处罚,网上发帖诽谤单位
导读:现在,网上聊天、逛论坛、写博客已经成为网络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桐乡网民所熟悉的生活论坛、十八楼论坛等论坛,早已成为草根阶层施展才华的场所,或抱怨时政民生或
现在,网上聊天、访问论坛和写博客已经成为网上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桐乡网友熟悉的论坛,比如生活论坛,十八楼论坛,早就草根孩子们在这个可以展示他们智慧和才华的世界里,或在时政或民生中,或在抱怨或咨询中,聊得很开心。
近日,桐乡本地论坛上的网友希尔《邮报》;在论坛辱骂他人后,范被公安行政拘留5天吸引了众多网友的关注。有网友感叹:原来在论坛侮辱别人也会被公安拘留。其他人说,应该处理一些无聊的人作为警示,给论坛一个和谐的环境。
范注册了桐乡十八楼论坛、城乡论坛马甲三四十个帖子故意连续诋毁别人。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通过调查取证,依法传唤当事人。范对自己在论坛上发帖的事实供认不讳。根据《治安处罚法》的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可以处五日以下拘留。
一些网友看了帖子后表示惊讶。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很多网民对自己在网络中的行为是否受到法律的限制和保护并不了解。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论坛玩家,听听他们的想法。用户zwq810825 说,发帖也要拘留!以后不要发了!用户Yise 我认为上网应该是文明的。肖这意味着有些人咄咄逼人,认为互联网无关紧要。喜欢对在群众中有较大影响或反映的事件进行夸大或诘问,对自己的感受进行盲目恶意攻击,影响恶劣。
据悉,范在论坛上诽谤他人导致治安拘留,在桐乡尚属首例。
那么,什么样的言论属于诽谤和侮辱他人,需要受到惩罚,网民如何在网络中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记者专门采访了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民警黄志勇。
黄志勇表示,对于举报捏造事实、无中生有、通过文字、图片、视频在论坛、博客、网页上转载的案件,公安机关将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凡有意或无意诽谤他人,情节严重,语言恶毒,后果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黄志勇特别提醒网民在论坛注册用户名时,要仔细阅读用户注册协议。比如,用户注册协议中写明,禁止制造、复制、传播捏造或者歪曲的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禁止制作、复制、传播公开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条款,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通过申请用户名,您同意遵守用户注册协议。同时,部分网民一旦发现有人通过论坛博客等方式恶意诋毁造成自己名誉、财产、精神损失,可以报警维权。[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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