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知识问答

公共设施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属于哪类用地性质

  • 2023-08-29 21:54:19

什么是市政公共设施用地

对于市政公共设施用地这个词,我们很多人可能不是很清楚。其实和我们的生活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一起来看看吧~

什么是市政公共设施用地

市政公共设施用地一般称为公共建设用地,是指与常住人口规模相对应的,为居民服务和使用的各类设施用地,应包括建筑物及其附属院落的建筑面积、猜绿地和停车场。如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粮棉店、蔬菜店、杂货店、服务站、储蓄所、邮局、居委会、派出所等用地。

什么是市政公共设施用地

市、区、居三级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管理维护设施用地。

城市中为生活和生产服务的各种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包括:供应设施、交通设施、邮电通信设施、环境卫生设施、建筑维护设施、殡葬设施和其他市政公用设施。

【说明】根据GB J137-90第2.0.5条,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包括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供应设施用地,供电用地不包括应划入工业用地的发电厂用地,高压线走廊下规定的控制范围内的用地,应按其在地面上的实际用途划分)、交通设施用地(如公交、货运)、邮电设施用地(如邮政、电信、电话)和环境卫生设施用地(如雨水、污水处理、电话处理)

城市基础设施用地与公共设施用地的区别

城市基础设施用地主要是指规划用于建设道路、铁路、港口、机场等的土地。公共设施用地:为居民生活和二、三产业服务的公共设施以及观赏、娱乐场所。

公共设施用地:为居民生活和二、三产业服务的公共设施以及观赏、娱乐场所。第三级土地类型有:

①公共基础设施用地。给排水、供电、燃料供应、供热、邮政、电信、消防、公共设施维护、环卫等用地。

②向景观休闲地致敬。风景名胜区、革命遗址、风景区、公园、广场、公共绿地等。

公共设施用地分类:

1.按照与居民生活的关系,直接相关;间接相关;

2.城市规划分类:

1)按使用性质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中分为八类: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体育运动、医疗卫生高等院校、科研设计、文物古迹、其他类。

2)根据其服务范围和使用频率,可按用地结构的等级序列进行分级,一般分为三级:市级居住区社区级。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是什么?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对相关建筑师来说还是比较陌生的。以下是仲达咨询为建筑师整理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基本信息。具体内容如下: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是建筑学的一个专业术语。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是指建筑业的建设用地,一般称为公共建设用地。是指与常住人口规模相对应,为居民服务和使用的各种设施建设用地,应包括建筑物及其附属庭院、绿地和停车场的建筑面积。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概况:

一般来说,公建用地是指与常住人口规模相对应的、为居民服务和使用的各类设施用地,应包括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及其附属的庭院、绿地和停车场。根据《城市土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国家标准》GBJ 137-90,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居住小区及以下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属于居住用地R),如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粮店、菜店、杂货店、服务站、储蓄所、邮局、居委会、派出所等。一是居住区及以上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科研设计机构及设施用地,不包括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属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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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设施用地与公共设施用地的区别

目的和服务对象不同。

1.公共设施用地是指为满足城乡发展需要而预留的一类土地,主要用于道路、桥梁、交通设施、排水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电力设施、通信设施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这些设施为公众提供服务,因此被称为“公共”设施,其用地性质也是公共的。福山

2.公共设施用地是指为满足城镇居民、集体和个人基本需求而划拨的土地,主要用于学校、医院、社区中心、公园、文化设施、体育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这些设施一般为公众所享用,但用途有限,因此其用地性质也是公共的。

公共设施用地可以抵押吗?

土地是做公共设施的,划拨取得的自然不适合抵押。但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人已支付相应对价,有权以自有资产进行融资。

财产法

第一百八十四条禁止抵押。

(1)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依法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公益性机构、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性设施。

(四)所有权和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担保法

第三十七条不得设定抵押财产。

(1)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及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和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监管的财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

第四十九条

房地产抵押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办理。

扩展数据:

土地使用权作为一种不动产权利,一般可以用于抵押贷款。但如果将争议土地或学校用地作为公益设施抵押,或者开发商利用原规划的学校用地建设商品房,可能会出现影响业主子女就近上学的问题。

据介绍,在国家和自治区已经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下,一些地方仍然存在土地抵押登记违法的情况。对此,《通知》明确,六种情形的土地不得申请抵押登记。

这六种情况分别为: (一)以部分宗地申请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规划社会福利设施储备用地和为第三方提供担保储备用地;属于军事设施、慈善组织、公共设施、公园绿地、监管教育场所、使领馆、宗教场所、殡葬场所、机关团体等划拨国有土地。

属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公益性机构、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等公益性设施的国有土地;未拆迁的土地;依法查封的国有土地。

参考来源:人民网-广西标准化土地登记学校等公共用地不能抵押。

公共设施用地使用年限有什么规定?

公共设施用地使用年限为50年。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住宅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

土灶镇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签合同的,应当按照规定重新签订合同,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扩展数据

土地权利的转让: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八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作为土地所有者,在一定期限内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向国家缴纳土地使用费的行为。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

第九条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十条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和房地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批准权限报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十一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出让人)与土地使用者签订。

第十三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1)协议;

(2)投标;

(3)拍卖。

前款规定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和步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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