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则
节约储金的最新规定如下:
1.取消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无需提供纳税证明和租赁合同备案;
2、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条件;
3.职工连续3个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可以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够条件之一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1.用户要自建房屋,或者对自己的房屋进行改造或大修;
2、用户已经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也已经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以提取公积金的年限;
3.用户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了退休手续,或提前退休;
4.用户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5.用户想出境定居,现单位已解除劳动合同;
6.公积金缴存人被宣告死亡,或者已经死亡,继承人或者捐赠人可以提取公积金。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
(2)退休;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已经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六)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符合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同时注销。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没有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计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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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则
法律分析:四种住房消费提取情形
1.采购提取
适用条件:在深圳或异地有房,购房发票或契税印花未满两年。9月30日后购买的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含异地住房),不得退出。
提取金额:一套房总购房款不得超过账户余额;二套房为账户余额的60%;三套房及以上为账户余额的60%(9月30日后购房的,不提取)。
提取次数:1次。
必备要素:身份证;公积金卡;一手房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二手房产权证和契税章复印件。
2.退租(网上自助)
适用条件:深圳无房。
提取金额:申请当月应付金额×65%×提取当月。可提取月份是从上次提取的次月到本次提取的月数;如果从未办理过取款业务,则是从初始存款到当前取款的月数。
取款次数:如果在柜台办理,一年可以办理两次;自助服务,一个月可以办理一次。
柜台办理要求:身份证;公积金卡。
3、还贷提取
适用条件:偿还在深圳拥有产权的住房贷款。
提取金额:首套房每月提取金额为实际月还款额,二套房每月提取金额为申请当月应付金额的60%。一年还款一次最多可以追溯到前24个月的未还金额。
提取次数:每年一次(委托提取每月一次)
必备要素:身份证;公积金卡;贷款合同;抵押合同;贷款银行出具的还款明细(每年提供一次)。
4、其他住房消费提取(网上自助)
适用条件:在深圳有房,不符合购房还贷条件。
提取金额:申请当月应付金额×40%×提取当月。可提取月份是从上次提取的次月到本次提取的月数;如果从未办理过取款业务,则是从初始存款到当前取款的月数。
取款次数:如果在柜台办理,一年可以办理一次;自助服务,一个月可以办理一次。
柜台办理要求:身份证;公积金卡。
备注:
其他住房消费:缴纳房屋物业服务费、日常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房屋装修费、老旧小区电梯安装费以及其他未纳入条例的住房消费情形。
住房消费情况的规定如下
1、购买房屋所有权
2、缴纳本市范围内的住房租金。
3.偿还本市范围内自有住房的贷款本息。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凭提取凭证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批准支取的,受委托银行应当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发放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受委托银行应当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深圳的住房公积金怎么全部提取?
可以去网上,也可以去银行。
第一,网上办理。1.签订自助协议,搜索“广东省易”小程序,找到“我的证明”——“住房公积金”,通过微信支付密码或人脸识别验证绑定公积金账户。绑定后可以直接申请提取公积金。2.激活公积金卡的储蓄账户,签订自助协议,同时激活公积金的储蓄账户。3.微信或者支付宝都可以申请提取,可以从支付宝——“城市服务”或者微信“广东省”小程序提取。
第二,我去银行办理。需要带,比如身份证;公积金卡;一手房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二手房产权证和契税章复印件。
拓展知识面:最好在深圳公积金的网站上预约,然后去指定的银行柜台办理,可以提高办理业务的效率。
深圳住房公积金是什么时候开始实行的?
深圳住房公积金已经自下而上实行了。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等城镇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括以下含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住房公积金制度没有建立;
2.只有在职职工才能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城镇失业居民和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纳,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纳。职工个人缴存由单位代扣后,与单位缴存一并存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第十三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录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和提取情况。
第十四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其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破产的,应当自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完成变更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深圳住房公积金可以在其他地方使用吗?
法律分析:
深圳公积金可以异地使用,受城市和现实条件限制,名额很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由所在单位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凭提取凭证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批准支取的,受委托银行应当办理支付手续。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深圳公司没有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对政府来说是强制性的吗?会受到惩罚吗?
深圳公司不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将受到处罚,单位应在员工入职后一个月内缴纳住房公积金。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未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公积金中心予以处理。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公积金中心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处理。扩展数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单位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未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参考来源:百度百科-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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