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问责调查后应当组成,启动问责调查后应当组成什么组依规依纪依法开展调查
监察机关进行问责调查的结果出来后,调查报告以什么形式出现?
监察机关进行的问责调查结果,由文职人员整理,经上级批准,形成调查报告。
监督调查的终止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条件符合才能终止监督调查。
(一)事实已经查明。
监督调查的目的是查明被调查人是否有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犯罪的行为。存在所谓职务犯罪的事实已经查明,包括三层含义:
首先,被告人没有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犯罪的事实已经查明。二是被调查人在职务上有违法行为的事实已经查明。第三,被调查人的职务犯罪事实已经查明。
(2)证据确实充分。
(3)法律手续是否完备
(数据来自互联网)
保险案件的问责程序是怎样的?
为推进依法行政,防止和减少行政过错,加强和改善保险监管,中国保监会制定了《中国保监会保险监管责任追究制度试行办法》。
第七条问责程序由中国保监会主要负责人提出,经主席办公会议决定,由监察局、人事教育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
第八条调查组应当在问责程序启动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并提出问责意见。60个工作日内不能完成的,经中国保监会主席批准,可以延长调查期限。
在调查过程中,调查组应当询问被调查部门或者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对调查事实是否有异议,听取其陈述和申辩,并将调查结果和拟作出的问责决定书面告知被调查部门或者机构的主要负责人。
第九条调查结束后,调查组应当将调查结果和拟作出的问责决定报告中国保监会主席,由主席办公会讨论决定。调查报告应当包括被调查部门或者机构主要负责人陈述和申辩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第十条问责对象对问责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主席申请复核。主席办公会讨论决定复核的,监察局和人事教育部将分别组成调查组进行复核,并在20个工作日内向保监会主席提交复核报告。
审查期间,原追究责任决定暂缓执行。
问责需要签字确认吗?
必要时,经调查组组长及相关人员签字后,履行审批程序,防止“一人拍板”问责。问责只是手段,不是目的。不是为了和人打交道,而是为了吸取教训,救人一命。
因此,在问责案件的处理上,一方面要对发现的问题从严,让领导干部真正担负起责任,以后不犯或少犯错误;另一方面,要加强思想教育,督促被问责的领导干部深刻吸取教训,明确整改措施。
问责程序
必须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调查。办理问责案件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要强化纪律和法律思维,严格按程序办事。除问责对象被立案审查,不再单独启动问责调查程序外,所有问责都必须追究。
问责调查启动后,要成立调查组,把党的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失职的问题查个水落石出,做到谁责任谁问责,层层追究。形式主义既不能走过场,也不能乱打“板子”,只问下一个问题。
问责调查组应该有多少人?
不少于两个人。党的问责工作,对在党的建设和事业中玩忽职守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由党组织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问责对象是全区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及其领导成员,各级纪委(纪检组)及其领导成员,重点是主要负责人。《党政干部问责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纪检监察机关、人事部门提出问责建议时,还应当向问责决策机关提供相关事实材料和说明,以及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