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成瘾人员应当进行什么措施,毒瘾的戒除关键在于
公安机关对吸毒人员应该采取什么措施?
法律解析:对于吸毒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禁毒职责或者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以下简称《禁毒法》)第三十三条公安机关可以责令戒毒人员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戒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期限为三年。吸毒人员应当在其居住地接受社区戒毒;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现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现居住地接受社区戒毒。
吸毒者应该进行
吸毒者应该接受戒毒治疗。
吸毒人员可以到具有戒毒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
设立戒毒医疗机构或者从事戒毒治疗业务的医疗机构,应当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同级公安机关备案。戒毒治疗应当遵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戒毒治疗规范,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戒毒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为药物治疗的药品、医疗器械和治疗方法做广告。药物治疗收费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三十二条公安机关可以对吸毒嫌疑人进行必要的检测,被检测人应当予以配合;拒绝接受检测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其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检测。
公安机关应当对吸毒人员进行登记。第三十三条对戒毒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并同时通知戒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期限为三年。
《禁毒法》规定的戒毒措施有哪些?
《禁毒法》规定的戒毒措施包括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和强制隔离戒毒。《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规定的戒毒措施包括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和社区康复。
第三十三条对戒毒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并同时通知戒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期限为三年。
第三十六条戒毒人员可以到具有戒毒治疗资格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
第三十七条医疗机构可以根据戒毒治疗的需要,对接受戒毒治疗的戒毒人员及其携带的物品进行身体检查;如果在治疗过程中存在人身危险,可以采取必要的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
扩展数据:
事实上,在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接受社区戒毒的人包括进入强制隔离戒毒所的人。NPC人大常委会于1997年12月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吸毒人员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戒毒;在现居住地有户籍以外的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现居住地接受社区戒毒。”
“城市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社区戒毒工作。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吸毒人员个人和家庭情况,指定相关基层组织与吸毒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协议,实施有针对性的社区戒毒措施。公安机关、司法行政、卫生行政、民政等部门应当对社区戒毒工作提供指导和帮助。
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对失业且缺乏就业能力的戒毒人员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
“接受社区戒毒的戒毒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社区戒毒协议,并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接受定期检测。
对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戒毒人员,参与社区戒毒的工作人员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或者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吸毒人员应该采取什么措施?
对吸毒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期限为三年。
吸毒人员应当在其居住地接受社区戒毒;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现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现居住地接受社区戒毒。
第三十三条对戒毒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并同时通知戒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期限为三年。
吸毒人员应当在其居住地接受社区戒毒;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现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现居住地接受社区戒毒。
法律依据:
根据反毒品法
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惩治毒品犯罪,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能够使人成瘾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根据医疗、教学、科研的需要,可以依法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第三条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禁毒职责或者义务。
第四条禁毒工作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贩、禁吸并举的原则。
吸毒者应该如何戒毒?
法律解析:吸毒人员应当进行戒毒治疗,吸毒成瘾的认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规定。“公安机关可以对吸毒嫌疑人进行必要的检测,被检测人应当予以配合;拒绝接受检测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其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检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8条。
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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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法》规定的吸毒人员戒毒措施有哪些?
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和自愿戒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三十三条(社区戒毒)对戒毒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戒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期限为三年。吸毒人员应当在其居住地接受社区戒毒;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现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现居住地接受社区戒毒。
第三十六条(自愿戒毒)戒毒人员可以自行到具有戒毒治疗资格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设立戒毒医疗机构或者从事戒毒治疗业务的医疗机构,应当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同级公安机关备案。
戒毒治疗应当遵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戒毒治疗规范,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戒毒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为药物治疗的药品、医疗器械和治疗方法做广告。药物治疗收费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三十八条(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对戒毒人员作出强制隔离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吸毒成瘾严重且难以通过社区戒毒脱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戒毒人员,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
第四十八条(社区康复)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可以责令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接受不超过三年的社区康复。社区康复参照本法关于社区戒毒的规定执行。
扩展数据
根据《戒毒条例》
第九条国家鼓励吸毒人员自行戒除毒瘾。吸毒人员可以到戒毒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公安机关对自愿接受戒毒治疗的吸毒人员不予处罚。
第十四条社区戒毒人员应当自收到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乡(镇)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办事处报告。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的,视为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社区戒毒期限为3年,自登记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五条吸毒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情形之一的,县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对吸毒成瘾严重且难以通过社区戒毒脱瘾的人员,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和社区一级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戒毒人员,经强制隔离戒毒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与其约定戒毒治疗的期限和措施。
第三十八条被责令接受社区康复的人员应当自收到责令社区康复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其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报告,并签订社区康复协议。
被责令接受社区康复的人员拒绝接受社区康复或者严重违反社区康复协议,被决定再次吸毒、注射毒品的,不得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法院网-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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