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集资建房政策法规,民法典关于集资房规定
单位集资建房政策法规指的是房屋产权归属、房屋出售限制、税收优惠等政策法规。一般来说,单位集资建房的产权归属取决于出资额。如果是职工全额出资,产权属于职工,拿到房产证后可以自由交易。
一、单位集资建房政策法规单位集资建房政策法规包含以下内容:
1.员工可以全额集资办理100%产权,拿到产权证后可以自由上市交易。律名录网提醒:如果是部分集资,职工办理一部分产权,另一部分产权属于另一个集资人(单位)。
2.职工集资建房政策针对的是住房困难较多的企业。经政府批准,他们可以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前提下,利用单位占用的土地集资合作建房。参与集资合作建房的,必须限定在无房户和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职工集资和合作建房资金实行专款管理和使用,并接受当地财政和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的监督。
二、集资房买卖的风险买卖集资房会有以下风险:
1.集资房没有独立的产权登记证。购买集资房实际上是房屋的使用权,其使用权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产权人的信用状况。
2.集资房没有正式的预售合同。销售人员出示的购房协议是开发单位和村委会联合打印的,并不是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3.集资房便宜但不能抵押。
4.集资房的自配套设施不多。
三、集资房与商品房的区别集资房和商品房有以下区别:
1.一般商品房是房地产开发商自主开发的产品,然后通过市场买卖关系实现其价值和使用价值,是完全的市场运作行为。集资房通过单位、社会组织和住房合作社组织建设,主要解决单位和社会组织既定范围内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集资后建房的形式是非市场行为,不存在买卖关系。
2.集资建房和一般商品房在招投标的各种程序上也有区别。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经营一般商品房必须具备“五证”,即必须同时具备规划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工许可证、土地使用许可证和房屋销售许可证。一般商品住房用地为出让用地,主要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和市场出让方式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