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与您携手共赢,为您的企业形象保驾护航!
自找医疗费用(未到定点医院就诊、未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共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以及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门诊治疗费、探视费、住院费、伙食费、陪护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的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取暖制冷费、救护车费、特殊护理费用及其他费用;车祸、打架、自***、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骨科、整形、假牙、假肢、器官移植、手术费、咨询费等;报销范围内,超出限额的部分。...
热线电话
132-7207-3477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09: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