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互联网法院宣判抖音、微信读书侵害个人信息权益
***北京7月31日电 (沈嘉平)记者获悉,北京互联网法院30日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抖音APP4.3.1版(以下简称“抖音APP”)、微信读书3.3.0版(以下简称“微信读书”)均构成对个人信息权的侵犯,但不构成对隐私权的侵犯。 “隐私权主要是一种防御性权利,侧重于精神利益;个人信息权侧重于防止侵害,同时具备财产利益和主动利用的可能性。判断是否构成隐私,需要符合社会普遍的理性标准...
时间:2025-10-28
***北京7月31日电 (沈嘉平)记者获悉,北京互联网法院30日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抖音APP4.3.1版(以下简称“抖音APP”)、微信读书3.3.0版(以下简称“微信读书”)均构成对个人信息权的侵犯,但不构成对隐私权的侵犯。 “隐私权主要是一种防御性权利,侧重于精神利益;个人信息权侧重于防止侵害,同时具备财产利益和主动利用的可能性。判断是否构成隐私,需要符合社会普遍的理性标准...
时间:2025-10-28
抖音APP因超出必要限度收集用户信息而被认定侵权。 7月30日,澎湃新闻从微信互联网法院获悉,该案一审判决认定抖音APP通过手机号码向用户推荐“你可能认识的人”并收集其地理位置等信息,侵犯个人信息。社会信息。 但由于上述信息不属于隐私,因此不构成对隐私权的侵犯。 案件显示,凌某某在手机通讯录中除本人外没有其他联系人的情况下,使用手机号码注册登录抖音APP 4.3.1版(以下简称抖音APP)后...
时间:2025-10-28
7月30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抖音、微信读书等应用均侵犯用户个人信息。两起案件也成为《民法典》出台后的典型案例,体现了《民法典》对互联网时代公民个人信息权的保护。 在凌某某诉抖音案中,原告凌某某使用自己的手机号注册登录抖音App,尽管其手机通讯录中除了自己之外没有其他联系人。之后,大量“你可能认识的人”被推荐给他,其中不乏多年未联系的同学、朋友...
时间:2025-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