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被保人和受益人有哪些区别
保险是一种专业性较强的产品,因此很多人在投保的时候常常会搞不清楚投保人和被保人的差别。其实在保险中,投保人、被保人和受益人是非常重要的是三个角色,下面小编对这个角色做个基础介绍,帮助大家了解投保人、被保人及其受益人的区别。
通俗来说就是交保费的那个人,保险合同的拥有人,保单现金价值是属于他的,解除合同(退保)与否完全由他决定。投保人可以变更,就是等于把投保人的权利和义务都移送给另一个人。 保险合同所保护的人,比如,为丈夫投保了一份重疾险,如果丈夫不幸罹患重疾,就可以获得理赔。被保险人不可以变更,假如被保的主体不同了,就等于重新成立另一份新合同了。
这里一般分为两类:生存受益人和身故受益人。
生存受益人一般默认是被保险人,也可以改为投保人,具体状况看产品。这里所说的生存就是生存保险金,主要是以到某个时点被保险人仍然生存为给付条件的保险金。比如一些养老保险的祝寿金,活多久就可以领多久。
身故受益人就是被保险人身故后,拥有身故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法定或指定。
身故受益人如果需要变更身故受益人,只是需要投保人申请,经被保险人同意,就可以变更。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重疾、残疾、医疗这些保险金受益人必须是被保险人。 投保人不一定必须是直系亲属,只要投保人对于被保人具有保险利益。
举个简单的例子,企业为员工投保;公司与员工之间具有保险利益,因此公司可以为员工进行投保。 投保人就是出钱的人,只要与被保人有可以保利益,是可以更改的。 一定要加,如果大人因生病没有或失去支付保费的能力,孩子的保险费由谁来出?对于孩子来说,大人才是保障。
第一, 以被保人的健康为保险标的的险种,如:重疾险、医疗险及意外险里的用作医疗的部分,受益人默认的是被保人本人;而重疾险和意外险的身故部分是由法定受益人或指定受益人来领取。
第二, 以被保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险种,如寿险,受益人是由投保人或被保人指定的,如无指定,即是被保人的法定接班人。
第三, 以每个保单年度被保人生存为给付条件的,例如年金、满期生存金的领取,不同的保险公司对于领取受益人要求不一,也就导致了领取人有所差异;有的默认是被保人,有的规定部分属于投保人,还有的必要指定生存金受益人。
首先,意外险、重疾险和寿险里的身故受益人不做指定的话,会有以下几个隐患:
第一, 根据以上保险法第四十二条里的第一条规定,在未指定受益人的保险合同,保险金会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如果被保险人生前有未偿还的债务,那么保险金会第一时间用来偿还债务,余下的才能作为遗产留给法定继承人。
第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未指定受益人的保险合约按照遗产顺序发放。这会对保险金的领取上造成一定的麻烦。例如继承人会被要求开一系列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其他规定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等。
设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受益人,分别设为第一和第二受益人,受益比例同为100%,这样会避免受益人仅为一人时遭到事故,而保险金变为遗产的可能。如果指定二人各占50%,那么另外的50%还是会有成为被保险人遗产的可能。 投保虽然简单,但是保险中的门道却不少,只有了解这些保险基本知识点,才能避免日后理赔的纠纷。
上一篇:关于涉水险,你需要知道这些知识!
下一篇:“富人险”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