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违规下车与虎群对峙被刑拘,妨碍公共安全罪怎么判刑?
现在,有许多开放的动物园,游客可以开车进入公园。游客只要按照既定路线走,都是安全的。但也有部分游客无视工作人员的引导,擅自改变行驶路线,甚至下车独自在园内行走。这是对自己不负责任的行为,甚至危及到公园其他人的安全。让我们跟随律名录网小编来了解游客违规下车与虎群对峙被刑拘,妨碍公共安全罪怎么判刑?
一、游客违规下车与虎群对峙被刑拘,妨碍公共安全罪怎么判刑?
10月23日下午2点左右,自驾游区白湖展区负责安全巡逻的工作人员在展区外巡逻时,发现一名游客突然从自驾游车辆上违规下车。这名游客根本不理会工作人员的劝阻。而是匆匆翻过防护坡,跳进了展区的隔离沟。工作人员见状,一边大声呼喊闯入者不要动,一边给动物喂食物分散它们的注意力,并迅速向上级报告了这一紧急情况。
突发事件发生后,北京野生动物园迅速启动安全应急预案,先后采用食物引诱、投掷鞭炮等方式将动物驱赶出展区。随后,工作人员进入展区将闯入者制服并带走。
目前行为人江某(男,56岁)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目前,肇事者姜某(男,56岁)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二、妨碍公共安全罪怎么判刑?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量刑应当根据具体的犯罪情况来确定。常见的危害公共安全罪有放火、断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等。
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断水、爆炸、投放剧毒、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放火、断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三、妨害公共安全罪的特征
1.这类犯罪的客体是社会公共安全。所谓公共安全,是指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公共生产生活安全。其本质特征是非特定性,即这类犯罪的危害不仅限于特定的个人和财产,其侵害的对象和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往往具有不确定性、不可预测性和事前可控性。如果行为人的犯罪行为侵害的不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而只是特定个人的人身权利或者特定的公私财产,则不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据其侵犯的对象,会以侵犯人身权或财产罪处罚。
2.这种犯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可以表现为作为,也可以表现为不作为。有各种具体的行为。有些犯罪手段特别危险,比如纵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断水等。有些犯罪对象与公共安全直接相关,如汽车、火车、飞机、船只等交通工具和交通、电力、通讯、燃气等公共设施。一旦被破坏,可能会对公共安全造成极大的危害。由于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所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不仅包括已经造成实际损害的行为,还包括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和公共生活安全的行为。因此,只要行为人的犯罪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就构成犯罪。但是,过失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必须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才能构成犯罪。
3.该类犯罪的主体既包括一般主体,也包括特殊主体。大多数犯罪是由一般主体构成的,如纵火、破坏交通设施、劫持航空器等。少数罪名由特殊主体构成,如丢失枪支不报罪、重大飞行事故罪等。此外,这些犯罪有的可以由单位构成,如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有的只能由单位构成,如非法制造、贩卖枪支罪。放火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应由已满14周岁的人承担。
4.这种犯罪在主观上表现为两种罪过形式,即有些犯罪是故意的,包括直接的和间接的,如放火、毁坏车辆等。有些犯罪必须具有直接故意,如非法制造、销售枪支罪;有些罪是过失犯罪,如交通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等。
律名录网小编关于游客违规下车与虎群对峙被刑拘,妨碍公共安全罪怎么判刑?的相关内容。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量刑应当根据具体的犯罪情况来确定。常见的危害公共安全罪有放火、断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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