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特大抢运钞车杀人案告破,特大运钞车抢劫案
石家庄抢劫运钞车杀人案23年后有什么特别的内幕?
据悉,7月20日,河北省辛集市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1997年抢劫运钞车案,4名犯罪嫌疑人落网。你知道,这个案子已经过去23年了。20年后,警察终于抓住了嫌疑犯,这可不容易。事情可以追溯到1997年1月,5名犯罪嫌疑人在河北辛集持枪抢劫一辆运钞车,当场造成一死两伤,抢走现金79万余元。值得一提的是,据当时目击者称,劫匪还通过投掷现金的方式阻挡追击。但由于当时缺乏监控和相关证据,这起案件沉寂了长达23年之久。直到今年的专项打击行动,辛集市公安局经过大量工作,才成功侦破这起案件。
值得一提的是,5名犯罪嫌疑人中,一名犯罪嫌疑人张因意外身亡,另一名犯罪嫌疑人还有一个非常特殊的身份,那就是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赵志勇。官方报道称,据说赵智勇长期痴迷法律。在部队时,他参加了全国法学专业自学考试,获得学士学位。1998年,赵智勇跳槽进入法院。雨花法院成立执行局,赵志勇成为“最佳执行人”。可见,在这23年里,赵志勇一直隐藏的很好,连身边的人都不知道他是抢劫运钞车的犯罪嫌疑人。
此事一出,很多网友听说了赵智勇,表示不敢这样写小说。也有网友表示,这件事的戏剧性太强,极具讽刺意味。曾经的嫌疑人变成了“最佳执行官”,这确实是一件很讽刺的事情,也说明当时的司法机关还是存在一些问题的。
网友们都希望这四个嫌疑人得到处理,但是很多人都有疑问,因为这个案子已经过了追诉期。我们知道,根据法律,过了以下期限,犯罪行为将不会被起诉:
1、法定最高刑为有期徒刑不满五年,经过五年的;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经过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经过二十年。20年后认为需要起诉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我国刑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结束之日起计算。
我国刑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在追诉期限内犯罪的,前罪的追诉期限从后罪实施之日起计算。
我国刑法第八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很明显,这四名嫌疑人基本都被判了死刑和无期徒刑。虽然追诉期限已过,但仍可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起诉。
河北辛集23年前抢劫运钞车杀人案告破时发生了什么?
7月20日,河北省辛集市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1997年抢劫运钞车案,4名犯罪嫌疑人落网。
1997年1月10日上午,河北省辛集市农村合作基金会兴华路营业所发生一起武装抢劫运钞车案件,当场造成一死两伤,现金79万余元被抢。
警方投入大量警力调查此案,可惜调查久未破。“亮剑”行动期间,河北省辛集市公安局通过大量工作,成功破获该案,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奎等4人,另一犯罪嫌疑人张在事故中死亡。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刘某奎等4人交代了其5人结伙,驾驶抢劫的出租车,在河北省辛集市枪杀基金会工作人员,抢劫运钞车后逃跑的事实。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扩展数据
警方通过DNA比对逮捕了一名嫌疑人:
7月30日,一位自称与辛集市当地警方关系密切的人王明(化名)告诉记者,警方通过DNA比对抓获了一名嫌疑人,随后他供出了其他4名嫌疑人。王明说,他从警方了解到,事发后,5名嫌疑人乘坐出租车离开,3人在307国道下车拿钱换乘大巴离开。
另外两人继续开车到一处果园,骑上事先放好的自行车,返回307国道,上车离开。王明说,1997年发生的恶性抢劫运钞车案,轰动了整个辛集。警察的压力也很大。
郭强(化名)曾是辖区派出所的一名辅警。“那时候还没有辅警这种东西。其实就是临时工,帮忙跑腿什么的。”他告诉记者,案发后,他在案发现场待了10天左右。他记得当时石家庄警方说,从行凶者的开枪动作和手法来看,嫌疑人像是军人。
郭强回忆说,这个案件曾轰动一时。每个村庄都贴满了调查报告和嫌疑人画像,外来人口也受到调查。“整个事情都经过了。”7月30日,记者多次致电辛集市公安局相关部门,进一步核实王明和郭强所说的情况,但未得到回复。
参考来源:光明。com-河北辛集23年前抢劫运钞车杀人案告破。
编剧不敢这么写!石家庄抢劫运钞车杀人案23年后有什么特别之处?
据悉,7月20日,河北省辛集市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1997年抢劫运钞车案,4名犯罪嫌疑人落网。你知道,这个案子已经过去23年了。20年后,警察终于抓住了嫌疑犯,这可不容易。事情可以追溯到1997年1月,5名犯罪嫌疑人在河北辛集持枪抢劫一辆运钞车,当场造成一死两伤,抢走现金79万余元。值得一提的是,据当时目击者称,劫匪还通过投掷现金的方式阻挡追击。但由于当时缺乏监控和相关证据,该案沉寂了23年。直到今年的专项打击行动,辛集市公安局经过大量工作才成功破获此案。
值得一提的是,5名犯罪嫌疑人中,一名犯罪嫌疑人张因意外身亡,另一名犯罪嫌疑人还有一个非常特殊的身份,那就是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赵志勇。官方报道称,据说赵智勇长期痴迷法律。在部队时,他参加了全国法学专业自学考试,获得学士学位。1998年,赵智勇跳槽进入法院。雨花法院成立执行局,赵志勇成为“最佳执行人”。可见,在这23年里,赵志勇一直隐藏的很好,连身边的人都不知道他是抢劫运钞车的犯罪嫌疑人。
此事一出,很多网友听说了赵智勇,表示不敢这样写小说。也有网友表示,这件事的戏剧性太强,极具讽刺意味。曾经的嫌疑人变成了“最佳执行官”,这确实是一件很讽刺的事情,也说明当时的司法机关还是存在一些问题的。
网友们都希望这四个嫌疑人得到处理,但是很多人都有疑问,因为这个案子已经过了追诉期。我们知道,根据法律,过了以下期限,犯罪行为将不会被起诉:
1、法定最高刑为有期徒刑不满五年,经过五年的;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经过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经过二十年。20年后认为需要起诉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我国刑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结束之日起计算。
我国刑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在追诉期限内犯罪的,前罪的追诉期限从后罪实施之日起计算。
我国刑法第八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很明显,这四名嫌疑人基本都被判了死刑和无期徒刑。虽然追诉期限已过,但仍可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