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房面积标准,办公用房面积标准最新2022事业单位
办公用房面积的规定
办公用房面积标准中有规定,各级办公用房人均建筑面积指标应按以下执行:
1、一类办公用房,人均建筑面积26 ~ 30平方米,使用面积16 ~ 19平方米;当人员编制超过400人时,应取下限。
2.二级写字楼,人均建筑面积20 ~ 24平方米,使用面积12 ~ 15平方米;当人员编制超过200人时,应取下限。
3.写字楼,人均建筑面积16 ~ 18平方米,使用面积10 ~ 12平方米;人员编制超过100人时,应取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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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寒冷地区办公楼和建筑办公楼的人均面积指标可采用面积指标控制。中央机关正部级正职每人不超过54平方米,副部级不超过42平方米,正职司(局)级不超过24平方米,副司(局)级不超过18平方米,处级不超过12平方米,处级不超过9平方米。省级机关,主任级不超过30平方米,主任级不超过18平方米。市级机关正职不得超过42平方米,正职不得超过24平方米。县级机关正职不超过30平方米,科级不超过18平方米。
国家规定的办公面积有多大?
根据国家发改委、住建部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第十三条,各级工作人员办公用房不得超过以下规定:
第一,中央机关:
部长级:每人54平米。
副部级:每人42平方米。
司(局)级:每人使用面积24平方米。
副师(局)级:每人使用面积18平方米。
师级:每人9平米。
处级以下:每人6平方米。
第二,地方当局
(一)省级和直属机关。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正职:人均使用面积54平方米。
省(自治区、直辖市)副职:人均面积42平方米。
直属机关正厅(局)级:每人24平方米。
副厅(局)级:每人18平方米。
师级:每人12平米。
处级以下:每人6平方米。
(二)市(地、州、盟)级和直属机关。
市(地、盟)级岗位:每人32平方米。
市(地、盟)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8平方米。
直属机关局(处)级: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
局(处)级以下:每人6平方米。
(三)县(市、旗)级和直属机关。
县(市、旗)级正职:每人20平方米。
县(市、旗)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
直属机关级别:每人9平方米。
科级以下:每人6平方米。
三、乡镇机关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中央的规定和精神自行规定,原则上不得超过县级副职。
扩展信息:
1、党政机关办公楼建筑等级分为三级:
一级办公用房适用于中央部(委)级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机关以及相当于该级别的其他机关。
二级办公用房适用于市(地、盟)级机关及相当于该级别的其他机关。
三级办公楼适用于县(市、旗)级机关和相当于该级别的其他机关。
2、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人均建筑面积指标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级办公用房,人均建筑面积26 ~ 30平方米,使用面积16 ~ 19平方米;当人员编制超过400人时,应取下限。
二级办公用房,人均建筑面积20-24平方米,使用面积12-15平方米;当人员编制超过200人时,应取下限。
三级办公用房,人均建筑面积16-18平方米,使用面积10-12平方米;人员编制超过100人时,应取下限。
寒冷地区办公楼和高层建筑的人均面积指标可以用面积指标来控制。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发改委网站-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标准
公务房的标准是多少平米?
省(部)级54平方米,厅(局)级24平方米,地方机关级12平方米。县长办公室面积禁止超过20平方米。国家发改委颁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正部级官员办公用房不超过54平方米,县长秘书不超过20平方米,科级以下每人使用6平方米。
其中,核心国家机关副厅级、局长级、副厅(局)级、处级、处级以下办公用房面积分别为42平方米、24平方米、18平方米、9平方米、6平方米。
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必须贯彻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方针,按照统筹规划、应用优先、满足办公需要的原则进行。集中建设或联合建设办公用房,应当充分利用公共服务和附属设施,打破系统和部门界限,实行统一规划、集中管理、共同使用。
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应庄重、简约、经济、适用、节约资源,不应定位为城市标志性建筑。外立面不得豪华装修,室内装修简约朴素。同时还规定,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建设规模应当根据使用人员的类型和层次,按照建设标准的规定确定建筑面积。
结构管理
县级以上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保障配置规划,优化办公用房布局,有条件的地方逐步推进集中或者相对集中办公,共享配套附属设施。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时,应当统筹安排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党政机关应当切实保障上级党政机关的办公用房需求。
法律依据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全国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决策和建设的统一标准,是编制、评审、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监督检查项目建设的重要依据。
办公用房面积有规定吗,标准是什么?
1.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由基本办公用房(办公用房、服务用房、设备用房)和辅助用房两部分组成。2.党政机关办公建筑应合理确定门厅、走廊、电梯厅等面积,提高使用面积系数。基本办公建筑的总使用面积系数,多层建筑不应低于65%,高层建筑不应低于60%。书记员办公室使用面积国家标准是每人9平方米。1.中央机关:部长级:每人54平米。副部级:每人42平方米。司(局)级:每人使用面积24平方米。副师(局)级:每人使用面积18平方米。师级:每人9平米。处级以下:每人6平方米。2.地方机关(1)省级和直属机关正职:每人54平方米。省(自治区、直辖市)副职:人均面积42平方米。直属机关正厅(局)级:每人24平方米。副厅(局)级:每人18平方米。师级:每人12平米。处级以下:每人6平方米。(二)市(地、盟)级和直属机关(地、盟)级正职:每人32平方米;市(地、盟)级副职:每人18平方米。直属机关局(处)级: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局(处)级以下:每人6平方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规定: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项目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已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项目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办公空间标准的新规定
正科级不超过18平方米,副科级不超过12平方米。
11月,国家发改委、住建部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对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作出了一系列明确规定,包括建筑分类、面积指标、建筑标准、建筑装饰等。其中,工作人员的办公用房是核心指标之一,各级工作人员的办公用房不得超过以下规定:
中央机关:正部级54平方米,副部级42平方米,正厅级(局)24平方米,副厅级(局)18平方米,处级12平方米,处级以下9平方米。
省级机关:省级正职54平方米,省级副职42平方米,正厅(局)级30平方米,副厅(局)级24平方米,局长级18平方米,副局长级12平方米,处级以下9平方米。
市级机关:市级正职42平方米,市级副职30平方米,局(处)级24平方米,副局(处)级18平方米,局(处)级以下9平方米。
县级机关:正县级30平方米,正县级24平方米,正科级18平方米,副科级12平方米,正科级以下9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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