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知识问答

脱逃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 2024-10-30 16:34:22

1、客体是国家监管机关的监管秩序;

对犯罪嫌疑入、被告人、罪犯进行拘留、逮捕、羁押、监管是司法机关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施加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法律强制措施,犯罪嫌疑入、被告人、如不遵守义务而脱逃,就直接破坏了司法机关的监管秩序,妨害了司法机关的活动。

2、客观方面表现为从羁押和改造场所逃走的行为。

逃跑,是指脱离监管机关实力支配的行为,具体表现为逃离关押场所。逃跑的方式没有限制,比如利用监管人员的疏忽逃离关押场所,外出劳动逃离关押场所,利用暴力和威胁逃离关押场所,打破门窗或损坏设备逃离关押场所等等;

3、主体依法被关押(包括押解途中)的罪犯(已决犯)、被告人与犯罪嫌疑人。

(1)虽然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但未被关押的人(如被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2)行为人在被群众扭送的过程中逃走的,也不成立本罪。

(3)只要司法机关在关押的当时符合法定的程序与实体条件,就应认为是“依法关押”,此时,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就可以成为本罪的行为主体。但是,在行为人原本无罪,完全由于司法机关的错误导致其被关押的情况下,行为人脱逃的,应认为缺乏期待可能性(阻却责任的紧急避险),不成立脱逃罪。

4、主观上只能是故意的,为了逃避监管机关的监管。

如果没有这个目的,由于某种特殊原因,暂时离开关押场所,特殊原因消失后立即返回关押场所,一般不应视为逃犯。

根据规定,行为人实施脱逃的目的在于逃离羁押或者改造场所,以达到逃避关押、改造的目的。因此,脱逃行为是否得逞,主要应看行为人是否逃出了羁押、改造场所,是否摆脱了看管人员的控制,已经逃离羁押或改造场所的范围,摆脱了看守人员监视控制的,就是脱逃既遂;实施脱逃,如果在羁押改造场所内被发现,或者虽然逃出了羁押改造场所的范围,但在看守人员直接监视下被抓回的,是脱逃未遂。

上一篇:哪些岗位适用劳务派遣工,劳务派遣工可以从事哪些工作

下一篇:我国刑罚的种类有哪些?

相关文章

  • 手持扫码收款机安全吗?小型扫码收银机哪里能买到?
  • 商户收款平台哪个好?商户收款码怎么开通信用卡收款?
  • 二维码收款音响哪个牌子好?怎么买收款码音箱?
  • 店铺的收款码可以远程收吗?哪个异地收款码好用?
  • 二维码支付盒子怎么开通?扫码盒子哪里有卖的?
  • 收钱吧与银行收款码有什么不一样?(二者对比优势)
  • 扫码枪哪个牌子好?扫码器和扫码枪哪个好用?
  • 二维码收款小喇叭怎么装的?二维码音箱在哪里弄?
  • 官方微信收款播报器哪里买?(微信收款音箱多少钱一个)
  • 收款码语音播报器都有哪些?哪个品牌的比较好?
  • 95开头电话怎么申请?为什么骚扰电话越来越多?
  • 中国平安股票暴跌(中国平安股票暴跌事件)
  • 京东回应暂停与申通合作怎么回事?京东物流是什么快递?
  •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在哪)
  • 光大优势基金走势(光大优势基金走势分析)
  • 华为MDC平台主要产品有哪些?华为MDC平台性能介绍?
  • 劳动最光荣是谁说的(劳动最光荣名言名句)
  • 伦敦黄金市场(伦敦黄金市场属于国际主要的黄金市场)
  • 002595豪迈科技(豪迈科技市值)
  • 深圳消费金融公司排名(深圳消费金融公司排名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