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知识问答

基本农田建房强拆程序,基本农田建筑被强拆赔偿

  • 2023-10-28 11:10:13

在外地建房会被拆迁吗?

在田地里建房子将被拆除。基本农田除在法定情形下可以作为建设用地,并经有关机构批准外,只能作为耕地使用。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一律拆除。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一旦发现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建房的行为,将坚决按法定程序处理,人民法院受理后也一定会依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七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予以没收,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基本农田违法建设如何避免强拆

违法建设基本农田无法避免强制拆迁。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依法必须拆除恢复原状,必须罚款。非法拆除基本农田的方法如下:

1.立案。立案是执法部门发现或者收到投诉、举报等事实或者材料,认为违法事实已经发生或者存在,需要追究法律责任,决定将其作为行政案件查处的活动;

2.调查程序。在调查中,应注意以下几点,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其次,调查人员要主动出示执法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十三条

依照本法规定,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被责令限期拆除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予以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在基本农田建房拆迁程序是怎样的?

从字义上讲,所谓基本农田是指承包给农民的村集体耕地,由农民负责管理和耕种,但不能随意买卖或挪用田地作他用。说白了就是村集体的土地按人头分成个人耕种。说明中提到不允许买卖或者挪作他用,也就是说不允许挪作他用。这可以在国家土地管理法和耕地保护条例中找到。在基本农田上建房属于违法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承包的土地,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农林牧渔用地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所以农民不能擅自在承包的农田上建房。任何人擅自在承包的责任田上建房或买责任田建房都是违法的。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

在农田上建房是违法建筑。对于违法建设,一般情况下是责令立即停工,限期拆除;强行建设或者拒不拆除的,由有关部门予以拆除,相关费用由当事人承担,同时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1、乡镇政府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对农村违法建设进行现场检查,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并调查违法建设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制作调查询问笔录。

2.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对未经批准规划建设的建筑物,要求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补办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对违反城乡规划的建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相对人逾期不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的,组织拆除行为。

3.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执法文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应当告知相对人有关事实、理由以及相对人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当事人难以确定或者难以送达的,可以通过通知的方式告知。

4、发放执法证件时,必须有两名以上行政执法证件持有人。相对人不配合或者不签字的,一是在场工作人员应当在回执上签字,并注明当事人拒绝签字;二是将执法文书张贴在违法当事人家门口或所建违法建筑的明显位置,通过影像资料锁定证据;三是邀请当地村组负责人见证交付。

5、相对人在《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规定的期限内陈述、申辩的,拆迁实施部门应当听取其意见并做好记录,并在20日内进行审查。相对人提出的事实和理由成立的,拆迁实施部门应当采纳;规划部门不予采纳的,应当说明理由,并通知相对人。

6.相对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陈述和申辩,或者相对人提出的事实和理由不成立的,规划部门应当作出责令限期拆除的书面决定。

7.镇人民政府在发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组织强制拆迁前,向相对人宣布发出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提醒通知书,告知其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8.乡镇人民政府、城管局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发布行政强制拆迁公告,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拆除。

基本农田建房拆迁程序

征收基本农田的房屋强制拆迁程序,应当由有关单位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即只有司法强制拆迁才是合法的。基本农田是指根据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我国不能占用的耕地。11月7日,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加强执法监察,严肃查处了一批非法占用和破坏永久基本农田案件。自然资源部向该协会通报了这方面的10起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十一条

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要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不占或尽量少占农用地。

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中的建设用地规模不得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村庄和集镇建设用地规模。

在城市规划区、村庄和集镇规划区内,城市、村庄和集镇的建设用地应当符合城市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

基本农田上的建筑怎么拆才合法?

基本农田上的建筑物,需要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规定审批后,才算合法。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三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

(二)超过批准数量,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

(三)非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

(四)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基本农田的。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耕地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而未划入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或者纪律处分。

扩展数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章耕地保护

第三十四条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下列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并严格管理:

(一)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二)水利和水土保持设施良好,改造计划正在实施的耕地,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

(3)蔬菜生产基地

(四)农业科研和教学试验田

(五)国务院规定应当纳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其他耕地。

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80%以上。

基本农田保护区以乡(镇)为单位划定,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三十六条非农建设必须节约用地。能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能利用劣质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第三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闲置或者荒芜耕地。已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可以耕种收获的,由原耕种该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收回,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收回;

超过一年未开工建设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土地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参考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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