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与虚开发票罪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如何处罚?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2.虚开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3.虚开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5.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大量税款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大量税款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是指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为他人虚开、为介绍他人虚开的行为之一。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量刑标准
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量刑标准: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虚开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盲铅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一款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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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如何处罚?
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虚开税额为一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骗取国家税款五千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虚开的税额每增加三千元或者实际骗取的税额每增加一千五百元,刑期增加一个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不满一万元或者骗取国家税款不满五千元,情节严重的,可以以本罪论处,基准刑为拘役。2.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虚开税额为十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骗取国家税款五万元,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虚开的税额每增加六千元或者实际骗取的税额每增加三千元,刑期增加一个月。3、10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案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50万元或者骗取国家税款30万元的,基准刑为10年有期徒刑;虚开的税额每增加一万元或者实际骗取的税额每增加五千元,刑期增加一个月。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适用: (一)虚开税额在30万元以上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骗取国家税款25万元以上的;(二)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行政处罚或者判刑的;(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次以上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或者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进行纳税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前两款行为多次实施而未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发出追缴通知书,补缴应纳税款和滞纳金,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但五年内因偷税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两次以上被税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的除外。
虚开增值税发票罪
法律分析:1。虚开税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2.虚开的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3.虚开的税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大量税款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是指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为他人虚开、为介绍他人虚开的行为之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定罪量刑标准问题的通知》第三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税款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数额较大”;虚开的税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数额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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