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防暑降温费,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与规定
北京的冬季保护费是强制缴纳的吗?
北京的冬季保护费是强制性的。北京市防暑降温缴费标准一般不低于每人每月180元,高温补贴是劳动者工资的一部分,防暑降温费是强制性的。如果有达到缴费标准的地区和单位,是违反法律的。
降温费支付标准
各地降温费标准不一。部分地区的降温费标准如下:1。北京的降温费标准:室外高温作业人员一个月不低于180元;室内高温作业人员每月不得少于120元。2.山西的降温费标准:一个月240元。3.上海降温费标准:200元一个月。4.广东降温费标准:150元一个月。5.江苏降温费标准:一个月300元。降温费是指企业为保护员工免受酷暑而发放的高温补贴。企业给员工发放的夏季饮料,根本无法覆盖高温补贴。企业以现金或实物形式支付防暑降温费,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北京防暑降温费标准
防暑降温费:室外60/室内123、45元敬老院社保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会、中央和军队在京有关单位及各企业:为贯彻落实卫生部等四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 做好我市作业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我市夏季从业人员防暑降温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1 . 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情况,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作息制度,增加休息,降低劳动强度,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减少高温时段作业,确保安全生产,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二、用人单位应加强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工作或者在33℃以上的高温作业场所工作。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和国家《高温作业分级标准》中三级以上的高温作业场所作业。三、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减或降低劳动者工资。四。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未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室外户外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在33℃以上(含33℃)室内作业场所工作的,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color][color=red][/color]高温津贴是劳动者工资的一部分,应当纳入企业工资总额。5.用人单位除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外,每年夏季还应向全体劳动者提供[b][color=#ff0000]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和保健品[/color][/b],保障劳动者的身心健康。六、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劳动者高温津贴的,劳动者有权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或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北京市总工会2007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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