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格案真凶死刑,呼格案真相
这个大箱子是怎么回事?
1996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卷烟厂18岁的工人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一起强奸杀人案(又称“4·9”杀人案)的凶手。案发仅62天,法院就判处呼格吉勒图死刑,立即执行。
同年底,被媒体称为“凶手”的内蒙古连环强奸犯、杀人犯赵志红落网,他供认对“4·9”杀人案负责。
12月15日,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向呼格吉勒图父母送达了再审判决书。再审判决书的主要内容是撤销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1996)第199号刑事裁定书和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1996)第37号刑事判决书。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
扩展数据:
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赵建平前往呼格吉勒图父母家公开道歉。并将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胡一峰的3万元交给呼格吉勒图的父母。
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决定成立调查组,对检察系统造成的呼格吉勒图错案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查。4月10日,呼格吉勒图案专案组组长冯志明被呼和浩特市委免去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正厅级侦查员职务,次日向公安机关通报。
参考来源:人民网-呼格案
内蒙古“4·9女尸”案回顾:该案被举报涉嫌杀人被判死刑。后来怎么样了?
1996年4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毛纺厂女厕所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当时正在值班的呼格吉勒图听到呼救声,立即前去查看。他发现一名女子赤裸的下体已经死亡,随即报案。
1996年,呼格吉勒图被认定犯有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同年6月10日,呼格吉勒图被执行死刑。12月15日,呼格吉勒图被无罪释放。
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的原因是什么,为什么被认定无罪?请跟随法律目录网边肖走进呼格吉勒图案,一起探寻案件背后的真相。
冤案经验
呼格吉勒图,1979年出生于内蒙古,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毛纺厂职工。1996年4月9日晚19时45分左右,一名杨姓女子从呼和浩特市西林南路千里香宾馆上厕所。当晚21时15分后,该女子在内蒙古第一毛纺织厂宿舍57平方楼西侧女厕所被勒死窒息。
呼格吉勒图和他的同事冯岩吃完晚饭后,听到厕所里女子的哭声,立即前去救助。呼格吉勒图赶到的时候,那个女人已经死了。呼格吉勒图立即到派出所报案,被认定为杀人凶手。
错误的判决
1996年,案发仅61天后,法院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判处呼格吉勒图死刑,立即执行。1996年5月17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呼格吉勒图犯故意杀人罪、流氓罪,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呼格吉勒图事后以从宽处理为由上诉。1996年6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1996年6月10日,呼格吉勒图被执行死刑。
真正的凶手
10月23日,呼和浩特破获一起命案。犯罪嫌疑人赵志红在交代自己的犯罪经历时,提到了呼和浩特市第一毛纺厂宿舍大院女厕的案件,让赶来的警察大吃一惊。赵志红供认犯罪时很冷静,并在犯罪现场准确地找到了厕所的位置,尽管女厕所已经不见了。
经过调查,记者确认赵志红是49女尸案的真凶。3月初,内蒙古政法委成立呼格吉勒图案审查小组。
宣布某人无罪
该案在呼格吉勒图附近上诉,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决定于11月19日再审。呼格吉勒图的母亲说,9年来,她几乎每周去一次高院,只希望他们能尽快抓到真凶。
12月15日,呼格吉勒图被无罪释放。其父母向内蒙古高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并于12月30日依法作出国家赔偿,共计2059621.40元。
写在最后
呼格吉勒图已经被安葬在呼和浩特郊区的一个墓地里。11月11日,他的骨灰被转移到距离呼和浩特市区近30公里的一个公墓的新墓地安葬。我国著名法学家江平亲自为他写了墓志铭:呼格吉勒图冤死,年仅18岁。呼格一生短暂,一生悲凉。
那个巨大的箱子有什么问题,简单地说?
1996年4月9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某卷烟厂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警方认定18岁的呼格吉勒图是凶手。仅过了61天,法院判处呼格吉勒图死刑,5天后执行。
内蒙古轰动一时的系列强奸杀人案凶手赵志红落网。他交代的第一个案子是当年的“4·9”杀人案。
11月20日,呼格吉勒图案进入再审程序,再审不公开进行。
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院宣布再审判决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
12月30日,内蒙古高院依法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支付李三仁、尚爱云国家赔偿金共计2059621.40元。
1月,中共新华社党组决定表彰在推动呼格吉勒图案再审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新华社内蒙古分社记者唐吉,记个人一等功。
1月23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证实,呼格吉勒图父母李三仁、尚爱云向内蒙古检察院递交了申诉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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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5日,“赵志红系列案件”在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三天后,2月9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赵志红系列案件”。
经一审审理查明,1996年4月至7月,被告人赵志红在内蒙古呼和浩特、乌兰察布等地连续实施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犯罪21起。其中故意杀人10人,强奸妇女幼女13人,抢劫财物价值3.14万元,盗窃财物价值3500余元。
同时,赵志红被认定为“休吉勒模式”的真凶。这起发生在1996年4月9日的案件在那一年被宣布“解决”。报案人,18岁的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凶手,62天后,呼格吉勒图被执行死刑。
最终,一审法院判处赵志红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3000元,责令赵志红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共计102768元。宣判后,被告人赵志红在上诉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认为其有自首情节,有立功表现,应当从轻处罚。
此前,一审法院在量刑时表示,赵志红归案后主动供述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与公安机关已经掌握的犯罪事实属于同一类犯罪,属于自首情节,不构成自首和立功。
赵志红虽有坦白情节,部分犯罪未遂,但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
参考:中国。细数这个大案的全部经过。
赵志红,这个巨大案件的真正凶手,被判处死刑。为什么凶手逍遥法外这么多年?
我觉得是当时办案人员的不作为造成的。我竟然试图忏悔。如果不是呼格的母亲一直相信儿子不会杀人。我一辈子都要为儿子报仇。然后就会被媒体关注,我觉得这件事真的会被埋没。当时还是有些黑暗的。
好在正义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不管真凶逃了多久多远,都会被抓回来。就像我看到一个日本杀人犯逍遥法外,当时日本规定逃亡15年后,没有追诉期。一个杀人犯在他快十五岁的时候被抓住了。他也在恐惧中生活了15年,一直在躲避警察。可以说,从他杀人的那一刻起,他就没有了自己的生命。
我觉得呼格案最无辜的人是呼格,他只是一个善良的证人。还报了警。没想到这么遵纪守法的市民会被误认为凶手。你知道当时那些人是怎么尝试的吗?你到底想干什么?是不是和凶手串通好了?为什么要陷害一个无辜的人并杀了他?
它应该保护人民。但是你做了类似的事情。这就是混人渣的团队。幸运的是,正义无处不在。苍天有眼。呼格的母亲一直为他奔走,几年后终于还了儿子一个清白,但儿子再也回不来了。据说他好像丢了很多钱。但我觉得呼格的妈妈不是想要钱,她只是想要回她善良的儿子。希望不会再发生了。
呼格吉勒图到底死没死?他什么时候死的?
在“以快为主”的指令下,呼格吉勒模式,从案发到执行,只用了62天。
1996年5月23日,审判长苏明宣布判处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死刑。死刑宣告后,呼格吉勒图不服,提出上诉。
1996年6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核准呼格吉勒图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裁定。
1996年6月10日,呼格吉勒图被执行死刑。
一个年轻的生命就这样被不公正地杀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