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c1级压力管道资质,压力管道资质gc1和gc2的区别
如何申请GB1、GC2压力管道安装资质?
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
安装合格程序包括:准备、申请、验收、邀请审查、试安装、审查、批准和认证。
第十五条申请
1.申请安装资质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填写《压力管道安装许可申请书》(格式见附件6)和《压力管道安装单位基本信息表》(格式见附件7)。GA、GCl安装资质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报送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受理机构),并抄送申请人主管单位[指国务院主管部门(含国务院直属特大型企业,下同)]和申请人所在地的省、地(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具有GB、GC2、GC3安装资质的申请人应当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并抄送申请人所在地的地(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
2.具有GB、GC2安装资质的安装单位,再次申请GA、GCl安装资质的,应先将申请材料提交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审查并提出意见,再提交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
第十六条接受
1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根据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按照本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确定是否受理。对同意受理的,应当在45日内出具《压力管道安装许可受理通知书》(格式见附件8),告知申请人和申请人所在地省级或者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申请人不同意受理的,还应当在4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和省级承地(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予受理压力管道安装资质申请:
(一)不符合本细则第八条规定的安装单位;
(2)学会、协会、咨询公司等单位;
(3)从事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和压力管道安装质量监督检验的检验单位;
(4)从事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安全注册和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评价的评价机构;
(五)其他不符合《条例》和实施细则要求的。
3.录取通知书有效期为18个月。由于申请人的原因,未按期完成评审工作的,受理通知书自动失效。
第十七条审查
1.申请人收到受理通知书后,应当邀请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认可的具有相应资质的认可机构进行认可;认可机构应当及时向申请人提供认可指南和认可规则。申请人根据《条例》、《实施细则》、评审指南和评审规则进行自评,自评合格后进行评审。评估工作开始前,评估机构应向受理机构备案。
2.审查工作分为条件初步审查、安装质量审查和联合审查:
条件的初步审查应由认可机构进行。评审组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注册的评审员和特邀专家(必要时)组成。审查人员一般不超过4人,评审组组长由具有3年以上评审经验的人员担任。审查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
条件初审应全面审查安装单位应具备的条件,重点审查管理者代表、责任部门和项目负责人、人员条件和设备条件、质量体系建立和运行、质量体系文件的审查。
评审机构应当将初步审查的条件和发现的问题形成书面报告,提交申请人并报送受理机构。受理机构根据认可机构的意见,出具《允许压力管道试安装通知书》(格式见附件9),通知申请人准备压力管道安装工程,进行安装质量评定。
安装质量评审应在条件初审后进行,评审组由评审机构组成,评审组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注册的评审人员和特邀专家(必要时)组成。根据具体情况,评审机构可以分次进行,每次评审人数一般不超过2人。一次审查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
安装质量审查主要审查申请人安装压力管道的能力。重点是材料、焊接、无损检测、检验等过程的评审和质量体系运行的评审。
评估机构应当将安装质量评估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形成书面报告,提交申请人并报送受理机构。
联审由认可机构组织,受理机构协助,联审组由受理机构代表、评审员和特邀专家(必要时)组成,受理机构代表任组长;审查小组一般不得超过5人。联审应当对条件初审和安装质量评价结果进行审查,重点审查条件初审和安装质量评价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受理机构代表应当在联审期间对认可机构的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价。联审的审查时间不得超过2天。
具有GA和GCl安装资质的申请人,申请人所在地的省、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可派1名代表参加联审。申请人的主管单位可派员参加。
对于GB、GC2、GC3级安装资质申请人,进行联审时,申请人所在地的地(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应派代表参加。
3 .联审结束后,联审评审组应出具联审报告。联审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申请人基本情况、审查工作概况、审查内容、专业组意见、审查许可等级和安装范围、审查组评审意见、审查组成员名单(注明工作单位、技术职称、职务等。).
4 .评审组的评价意见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种:
(1)具备条件
符合压力管道安装资质的所有条件和要求,可评为合格。
(2)满足基本条件
基本满足压力管道安装资质的条件和要求,但在技术力量、生产设备、质量体系运行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整改后能满足要求,可评为基本合格。
(3)不具备条件
不符合(1)或(2)要求的单位,应评为不合格。
5.联合审核组的评估意见为基本合格的,申请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解决存在的问题,形成整改报告,提交评估机构。审查机构应对整改情况进行确认。
联合审核组评审意见不合格的,两年内不受理该单位提出的压力管道安装资质申请。
6.认可机构应及时汇总申请人的自检、条件初审、安装质量复查、联审和整改确认报告,形成综合材料,经认可机构负责人审核后提交受理机构,并抄送申请人。
7 .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组织的联审过程中,必要时,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可派观察员参加。
第十八条批准
GA级、GCl级压力管道安装资质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进行审查,提出审核结论。审查合格的,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批。
对于GB、GC2、GC3压力管道的安装资质,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审查综合材料后提出审核结论。审查合格的,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审批。
不予批准的,受理机构应当通知申请人和认可机构。
第十九条签发证书
1.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者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批准的申请人可以申请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
《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一式6份(1份正本,5份副本),一份正本,一份副本送安装单位,一份副本由国家、省、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和评价机构备案。
2.在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上,必须写明批准安装单位的名称、地址、安装资质等级和限制条件。
3.已取得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压力臂道安装许可证的单位,经申请、审核批准,已取得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GA级、GCl级安装许可证,原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注销,移交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方可领取新证。
4.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收到综合材料后,一般应在45日内为通过审批的单位完成认证手续。
5.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应当按照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的编号方法进行编号(见附件10)。
看一下TSGD3001-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规则,它对人员、设备和应提交的文件作了详细的规定。
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有哪些级别?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需要什么资质?
1.GA级【长输(油气)管道】:长输(油气)管道是指用于在产地、储存库和用户之间输送(油气)商品介质的管道,分为GA1和GA2两个等级。
2.GB级(公用管道):公用管道是指城镇中用于公用事业或民用的燃气管道和供热管道,分为GB1级和GB2级。
GC类(工业管道):工业管道是指企事业单位所属的用于输送工艺介质的工艺管道、公用工程管道及其他辅助管道,分为GC1、GC2、GC3三类。
四、火力发电厂用来输送蒸汽、汽水两相介质的管道,分为GD1、GD2。
五、长输(油气)管道带压堵漏许可分为甲级和乙级..
六、压力管道现场防腐作业分为甲级和乙级..
压力管道安装许可需要具备哪些资质?
“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GC2安装范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GC2工业管道为GC2:(1)GB《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包括液化烃)且设计压力小于4.0MPa的管道;(2)输送可燃流体介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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