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实行什么方针,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有哪些人
保守国家秘密工作采取积极预防、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包括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和公民的义务,危害国家秘密的应当从重处罚。
一、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实行什么方针
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立足于积极预防,突出重点,依法管理。
律名录网在此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保守国家秘密第四条保密工作(以下简称保密工作)规定,采取积极预防、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既保证了国家秘密的安全,又有利于信息资源的合理利用。
第七条机关单位应当落实保密责任制,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完善保密保护措施,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加强保密检查。
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有哪些人
根据我国法律,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三条: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的追究。
三、保守国家秘密法颁布于哪一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于1988年9月5日经NPC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10年4月29日经NPC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PRC) 保守国家秘密法》现予以公布,并将于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为一定范围的人所知悉的事项。
第五条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保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保密工作。
第六条涉及国家秘密的机关、单位(以下简称机关、单位),应当管理本机关、本单位的保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