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
人民陪审员的权利是参与审判活动、独立发表意见、案件投票、获得履行职责保障等权利,而人民陪审员的义务是忠实履行审判职责、保守审判秘密、注重司法礼仪。
一、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
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如下:
1.人民陪审员享有以下权利
(1)参与审判活动的权利。
(2)独立表达意见的权利。
(3)获得履行职责的权利。
(4)对案件的独立判断权。
(五)对案件的表决权。
(6)人身和住宅安全受法律保护。
(7)参加审判活动期间,所在单位不得扣减或变相扣减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的权利。
(8)审判活动期间按实际工作日领取补贴的权利。
(九)获得参加审判活动的交通、餐饮等费用补贴的权利。
2.人民陪审员有以下义务
(一)忠实履行审判职责
(2)保守审判秘密。
(3)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
二、人民陪审员条件
担任人民陪审员职务的公民应具备以下条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年满28周岁,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道正派,正常履行职责。律名录网提醒您,在法院的审判工作中,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公民可以像法官一样对案件进行审判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六条
以下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一)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工作人员、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二)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岗位原因不适合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人民陪审员职责是什么
1.开庭前看卷子,在卷子上做笔记。案卷是诉讼的纸质载体,是当事人之间争议的物化体现,有原告的诉求和理由、被告的答辩以及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能够全面反映案件情况。
2.参与庭审,敢于提问。是审判人民陪审员履行职责的主要平台。在庭审中,陪审员主要在法庭调查阶段参与提问,如何提问也需要掌握一定的技巧。
3.参加合议庭,积极表达陪审团意见。参与合议庭是陪审团工作的最后一个决定性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