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自称是新冠患者致飞机返航,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认定
导读:目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处于关键时期,社会高度关注。然而,有少数人通过互联网编造和传播虚假信息。最近什么是one 旅客自称是新冠患者致飞机返航,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认定?律名录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来回答你的问题。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旅客自称是新冠患者致飞机返航,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认定6月9日,上海浦东国际机场一名乘客自称是新冠肺炎患者,导致飞机滑出返航。9日晚,澎湃新闻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此事确有其事,但该乘客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浦东人民医院一名工作人员证实,该乘客核酸检测结果确实为阴性,但仍在隔离中,将做进一步检查。
如果旅客明知自己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没有新型冠状病毒,但为了引起恐慌或达到其他目的,谎称自己有新型冠状病毒。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该乘客面临拘留、罚款的处罚。情节严重或者涉嫌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的。对他人、航空公司、机场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刑法》第291-1条关于“恐怖”只是一个列举性的规定,并不意味着恐怖信息仅限于“爆炸威胁、生化威胁、辐射威胁”三种信息。只要是能在一定范围内使人产生恐惧心理,引起公众恐慌,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虚假信息,都应属于恐怖信息范畴。
在实践中办理相关案件时,应注意严格区分因不明真相、善意关怀和提醒等原因发布、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从故意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的行为。前者可给予批评教育或治安行政处罚,但不应以犯罪论处。
二、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构成要件1、客体要素
本罪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秩序。
2.客观要素
客观上讲,是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辐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3、主要要素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4.主观因素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三、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司法解释第一条编造、传播或者放任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规定,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论处。
明知是他人编造的恐怖信息而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规定,认定为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第二条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一)在机场、车站、码头、商场、影剧院、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造成秩序混乱的。,或者采取紧急疏散措施;
(二)影响飞机、火车、船舶等大型客运交通工具正常运行的;
(三)致使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厂矿等单位的工作、生产、管理、教学、科研等活动中断的;
(四)造成行政村或者社区居民生活秩序严重混乱的;
(五)导致公安、武警、消防、卫生检疫等部门采取紧急措施的;
(六)其他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
第三条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规定,酌情从重处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导致航班备降或者返航的;或者造成火车、轮船等大型客运交通工具运行中断的;
(二)多次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的;
(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城镇、街道居民生活秩序严重混乱的;
(五)有其他酌情从重处罚情形的。
第四条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造成严重后果,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造成三人以上轻伤或者一人以上重伤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县级以上地区居民生活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阻挠国家重大活动的;
(五)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五条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构成其他犯罪的,从重处罚。
第六条期限如本解释所述;虚假恐怖信息指可能引起社会恐慌或者公共安全危机的不真实信息,内容为爆炸威胁、生化威胁、辐射威胁、劫机威胁、重大灾情、重大疫情等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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