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公众号:)11月23日报道,商务部发言人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接下来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印发跨境电商过渡期后的监管方案并组织实施。
会议决定,延续实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现行监管政策,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执行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而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为积极支持跨境电商零售的发展,从2019年起,将政策适用范围从之前的杭州等15个城市,再扩大到北京等22个新设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的城市。
自2016年5月以来,我国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实行了过度期安排,有效促进了相关行业的发展。目前,商务部会同相关的部门形成了过度期后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方案,方案按照包容审慎的监管原则完善监管安排。
业内人士表示,这意味着跨境电子商务进口将迎来新一轮利好,中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行业吃下了一颗“定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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