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经准备好了,你呢?

我们与您携手共赢,为您的企业形象保驾护航!

当前位置: 首页 > 百科知识问答 > 关于备案短信验证的通知

尊敬的用户:

您好!

1、根据工信部要求,1月1日起甘肃、宁夏、天津、新疆、海南、青海暂实行短信验证,向手机号发送验证码,验证码收到后主动联系备案专员进行验证,(新备案、变更备案:需要验证法人和网站负责人)(新增网站、接入备案:需要验证网站负责人)所以要求客户备案时提供手机号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备案会直接退回。

2、其他省份会陆续实行短信验证。(暂未收到开始实行验证通知)

3、根据河南管局最新要求,自1月13日起,河南省备案,提交非个人备案时,需填写有效的第二联系方式且不能重复,否则一律退回。(如本人没有在用其他联系方式,需要提供可以联系到法人或者网站负责人的其他有效方式)。

2018年1月17日

免责声明:本站内容(文字信息+图片素材)来源于互联网公开数据整理或转载,仅用于学习参考,如有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删除,我们将在5个工作日内处理。联系邮箱:chuangshanghai#qq.com(把#换成@)

我们已经准备好了,你呢?

我们与您携手共赢,为您的企业形象保驾护航!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32-7207-3477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09:00-18:00

二维码
线